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

时间:2024-10-31 15:39:12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15篇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15篇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1

甲方(发包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兹由乙方承接施工甲方建设的私人住宅楼房承包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不得违约。

一、工程建设施工地点:

海南省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即:石灰、砖头、水泥、沙石、钢材、水源电源及建筑物上其它永久性存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至施工堆放现场。乙方组织施工人员、自供自运一切施工工具、各类模板、铁钉、搭拆各类脚手架等,甲方不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吃、住等配套事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各工种及各项目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工程承包施工范围: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现浇)、楼面、屋顶、阳台、露台、装潢、现浇混泥土及工地、门前台阶砼垫层,所有前面水泥砂浆批垱,订房底和每层隔房房间、卫生间、贴顶层面加浆磨光,同时做好防渗漏处理。

四、工程文明施工: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每天做好落手清理工作,积极服从甲方及管理人员对于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形象的安排指示,并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根据需要的搬运工作。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施工标准要求(合格),乙方必须保障自行落实好砖块浇水、墙面楼面屋面养护等工作,严禁出现屋面或其它各部位渗水、逃模或丈量不精确现象,由于乙方违反施工规范而造成返工的各项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施工进度的安排。

六、工程工期:

双方约定由甲方完成房屋基础浇筑后,乙方必须在 个月内全部完成施工。(即:20xx年 月份前完成全部施工,甲方及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延期)

七、承包价格

1、整栋楼房建设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 元(包含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层檐计算,各楼层不重叠计算。

2、建筑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价格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缆方不得因施工方法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每一层砼天面,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2、全部墙体砌砖完成,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3、全部墙体批垱完成,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九、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操作规程,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章安全施工规范、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所引发的事故所有责任与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打架赌博及偷窃财物,由此 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

十、其它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价款。

3、乙方必须及时有效负责好现场安全、质量、协调等工作。

4、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后再定。

十一、其它约定:

乙方必须在_____年7月17日完成第三层封顶,否则甲方有权追加乙方责任。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至各条款履行完毕后失效。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2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 ……此处隐藏30418个字……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附:1、《工程质量保修书》;

2、议价价格表

3、《工程预算书》。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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